本報北京12月25日訊 記者張維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衛生計生委近日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明確明年將基本實現地市和省(區、市)範圍內異地就醫住院費用的直接結算。在此基礎上,2016年將全面實現跨省異地安置退休人員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屆時,經本人申請,異地安置退休人員個人賬戶資金可以劃轉給個人,供門診就醫、購藥時使用。
  據瞭解,目前,已有27個省份建立了省內異地就醫結算平臺,其中有22個省份基本實現了省內異地就醫直接結算;一些地方通過點對點聯網結算、委托協作等辦法,進行了跨省異地就醫的探索。
  人社部醫療保險司負責人坦言,從全國範圍來看,異地就醫結算工作推進中依然存在不少問題:部分地方尚未實現市級統籌,市域範圍內還未做到直接結算;省內異地就醫結算尚不規範;跨省異地就醫結算缺少頂層設計和協調。
  此外,異地安置退休人員住院費用結算存在手續複雜、墊付壓力大等問題。異地醫療行為缺乏監管,通過偽造醫療票據和就醫材料等行為欺詐騙取醫保基金的情況時有發生。
  《指導意見》正是為瞭解決上述問題。據瞭解,異地安置退休人員將從中受益最大。
  所謂異地安置退休人員,是指按照戶籍政策取得居住地戶籍的長期居外退休人員,主要是退休後隨子女居住的老人。
  “他們普遍年齡大、醫療負擔重,長期不返回參保地,異地就醫報銷時的‘跑腿’和‘墊支’問題對他們的影響最大,因此對異地就醫費用直接結算的需求最為迫切。同時,這部分人群界限相對比較清晰,也有利於跨省異地就醫工作的穩妥起步。因此,《指導意見》明確以這部分人群作為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的重點人群。”人社部醫療保險司相關負責人說。
  下一步,結合戶籍和居住證制度改革的推進,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探索將其他跨省異地居住人員納入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範圍,為廣大參保人員提供更好的醫保結算服務。
  由於目前醫療保險信息系統還不完善、技術標準尚不統一,為了便於直接結算,《指導意見》對跨省異地安置退休人員規定了一些特殊政策。比如,支付範圍原則上可以執行居住地的“三目錄”範圍。這樣有利於異地安置退休人員居住地的醫生根據平時習慣給異地安置退休人員診治,也有利於避免因支付範圍不同而增加參保人員負擔。支付比例執行參保地本地就醫的支付比例,不執行轉外就醫支付比例。
  (原標題:個人賬戶資金兩年內可異地劃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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