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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清遠(廣東)4月13日電 記者鄧新建 “茶葉、酒類、保健食品、化妝品、月餅、粽子等包裝層數應當在三層或者三層以下。”將從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廣州市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管理暫行辦法》日前發佈。《辦法》規定,不需要包裝能夠實現流通和使用的商品不得使用包裝。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銷售的商品,除初始包裝外,實行商品與包裝分開銷售,消費者對是否購買商品包裝有自主選擇權。
  該《辦法》明確,商品生產者、銷售者應通過設計、生產、銷售不同類型的獨立包裝、設置商品包裝價格差等方式,增加消費者對商品包裝的選擇機會。
  《辦法》明確,不需要包裝就能夠實現流通和使用的商品不得使用包裝,商品包裝應當採用單一材料或者便於分離的材料,不得使用列入國家和省淘汰名錄的技術、工藝和材料。
  歷年來,月餅、粽子等節日商品是過度包裝的“重災區”,與民生密切相關的茶葉、酒類、保健食品、化妝品等日常消費品包裝也較為複雜,對此,《辦法》特別規定:限制使用木材、紡織物、陶瓷、漆器等浪費資源或者難以回收處理的材料,推薦使用可回收利用的紙質包裝。除初始包裝成本外,包裝成本總和不得超過商品正常銷售價格的20%,除初始包裝重量外,包裝重量不得超過商品的凈重。
  記者瞭解到,目前廣州包裝廢棄物排放量在重量上約占城市固體廢棄物的1/3,並逐年增長。《辦法》表示,廣州將逐步建立包裝物的強制回收利用制度。生產、使用列入廣州市包裝物回收目錄的包裝物的商品生產者、銷售者,應當對包裝物負責回收。
  (原標題:月餅茶葉包裝禁超三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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