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7日電 據共同社報道,日本政府6日在關於安全保障法律制度的執政黨磋商中,撤回了上次3日磋商時提出的有關自衛隊向別國軍隊提供後方支援範圍的4項條件,提出了原則上禁止在戰場提供支援這一新條件。
  但報道稱,日本政府依然堅持應改變以往將自衛隊活動局限在“非戰鬥地區”以避免《憲法》禁止的“參與他國的軍事行動”的觀點,未改變謀求擴大自衛隊後方支援範圍的方針。
  另一方面,自民、公明兩黨就離島警備等未達到他國武力攻擊階段的“灰色地帶事態”的應對達成共識,同意可事先經內閣會議決定,由首相全權判斷能否出動自衛隊。
  日本政府以往允許自衛隊在“非戰鬥地區”開展活動,在戰場等可能發生戰鬥的“戰鬥地區”則予以禁止。若新條件得以施行,原則上自衛隊將無法在戰場開展活動,但卻可以在“戰鬥地區”開展一些活動。  (原標題:日本政府新提議擴大自衛隊“後方支援”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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